一、房屋鑒定委托人須提供下列資料:
1、 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其房屋產權所屬關系的有效證件、租賃合同或證明與鑒定房屋機關民事權利的有效證件副本;
2、 有關房屋技術、管理檔案材料;
3、 法律、法規規定應提供的其它資料;
4、 填寫鑒定委托書并交納鑒定費用;
二、鑒定程序
接受委托->
開展調查,了解房屋的歷史和現狀->
現場查勘、檢測、記錄各種損壞數據和狀況->
復核驗算,整理技術資料->全面分析,論證定性,作出綜合判斷,提出處理建議->
出具檢測鑒定報告。